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烟花爆竹
 
湘阴县十一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百日执法行动
编稿时间: 2016-07-12 05:56 来源: 市安监局
 

湘阴县十一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百日执法行动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业,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近日,湘阴县安委组织县安监、公安、国土、交通等11部门及乡镇,结合烟花爆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退出工作,即日开始至9月底,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百日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打疏结合、堵源截流、产业替换”的工作思路,突出烟花爆竹行业自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监管排查,11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方式,依法打击烟花爆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百日执法行动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重点查处非法转包分包,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假整合等违法违规的行为,负责向发证机关提请吊销、注销关闭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收缴销毁退出企业黑火药、半成品等;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重点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窝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土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用地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源头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林业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林地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乱征滥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规划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用地规划检查执法,严厉查处违反有关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吊销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经营、侵犯或假冒他人商标和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权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从严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税务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偷漏税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属地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百日执法行动,制定详细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全面排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